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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

2016年04月11日 09:53  点击:[]

 

各位老师:

 

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”(简称“钱端升奖”)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,旨在纪念 钱端升 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,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,推动国家法治建设。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,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“部级奖”,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。

 

根据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》的规定,2016年举行第六届评奖活动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奖励等级和数额

 

一等奖3项,每项奖金8万元;二等奖15项,每项奖金2万元;三等奖 30项,每项奖金1万元;提名奖20项。

 

二、申报范围

 

(一)申报人范围

 

凡普通高校教师,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,国家立法、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。每人限报1项。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。

 

(二)申报成果范围

 

1.成果类型

 

1)学术专著(不包括教材、工具书、译著、普及读物、古籍整理作品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);

 

2)学术论文(不包括译文);

 

3)研究咨询报告(被省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)。

 

2.时间范围

 

2004 11 2013123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(以版权页为准),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。

 

3.申报成果的要求

 

1)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,须整体申报。

 

2)丛书不能整体申报,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。

 

3)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,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;但围绕一个专题,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,不能整体申报,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。

 

4)研究咨询报告,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(含中共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)的采纳证明,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。

 

4.下列成果不予受理:

 

1)著作权存在争议;

 

2)违反学术规范;

 

3)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;

 

4)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;

 

5)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。

 

三、申报办法

 

申报者按要求填写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》,由学校统一申报。

 

四、申报材料

 

1. 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》3份。

 

2. 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》(Word版)。

 

3. 专著3册(套),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。

 

4. 论文3份(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),两份复印件(包括刊物封面、目录、全文、版权页)。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。

 

5. 研究咨询报告3份(套),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。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。

 

6.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,不再退还。

 

7.申报材料及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》电子版由本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520日前 交科研处。

 

五、联系方式

 

甘锦新,863182018201

 

科研处

 

201642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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